乌鲁木齐律师,乌鲁木齐刑事律师,新疆刑事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动态 > 法律常识

乌鲁木齐律师告诉您强迫卖血罪的构成!

2023-05-08 01:04:21

一.强迫卖血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乌鲁木齐律师说这一罪行侵犯了复杂的对象,其主要对象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对象是公共卫生和被迫人的人身权利。

这一罪行首先直接侵犯了国家的血液管理制度。新疆刑事律师说输血工作是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坚持以社会利益为标准,绝不允许买卖血液作为商品,以获取利润

(二)客观要件

暴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方法迫使他人出卖血液。新疆刑事律师说暴力是指打击或强迫他人,如殴打.捆绑等。,威胁是指杀人.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和其他威胁手段,迫使他人接受自己的意愿,从而实施卖血行为。其他人可以是行为人以外的特定人,也可以是行为人以外的特定人。

乌鲁木齐律师

(3)主体要件

这一犯罪的主要因素是一般的主体。乌鲁木齐律师说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该犯罪。该单位也可以成为该犯罪的主体。单位犯有本罪的,实行两项处罚制度,即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虽然本罪大多以牟利为目的,但并非为此构成要件。

二.组织卖血罪的界限是什么?

这两种罪行在卖血方面是完全相同的,而且往往有非法的牟利目的,犯罪对象可以是未指明的他人,但他们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

1.不同的行为方式。乌鲁木齐专业律师说这种犯罪的构成要件是强迫行为,即暴力.威胁他人卖血的方法;非法组织卖血的客观行为是组织行为,被组织者自愿卖血而不是被迫卖血。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原则上,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对象是多人,通常超过3人。但是,如果该组织的行为是出于一般意图而反复实施的,那么每个组织者也可以是一个人。

3.惩罚也不同。这一罪行之所以比非法组织卖血罪更重要,是因为这一罪行侵犯了三个直接对象,而后者侵犯了两个直接对象。

近期浏览:

联系我们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袁律师

电话:13609911022

座机:0991-4881126

邮箱:lawyeryuan@126.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B座8层

欢迎访问乌鲁木齐律师官方网站! 

Copyright © http://www.dchlawyer.com/ 袁红军 主要从事于律师,刑事律师,刑事律师, 欢迎来电咨询!
技术支持:AI优网络

主营区域: 新疆 乌鲁木齐 新疆乌鲁木齐 库尔勒 克拉玛依 哈密 吐鲁番 阿克苏 喀什 和田 伊宁 奎屯市 阿勒泰 塔城 昌吉
  • 网站首页
  • 咨询电话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