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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一)

2021-06-07 01:55:07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一)

对刑事案件而言,包括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一般情况下,自诉案件需要受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那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呢?该如何处理自诉案件?以下是乌鲁木齐律师所小编带给大家的相关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自诉案件是指受害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范围有以下几类:告知后处理的案件。具体情况是侮辱、诽谤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占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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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轻微、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等轻微刑罚的案件,这种案件强调受害者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受害者是否有证据或证据充分,如果受害者没有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受害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主张,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受害者有证据证明,被告侵犯个人和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乌鲁木齐律师所小编提醒你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告知后处理的案件;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受害者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侵犯个人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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