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三条,员工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歧视传染病患者、病原体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新疆刑事律师咨询说劳动者隔离或确诊治愈后,可反映劳动者无安全或疾病感染的隐患,用人单位不得拒绝返岗或就业歧视。但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提供隔离结束的相关证明或正规医院诊断治愈的诊断证明。
1.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上班的劳动者,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可以支付吗?
律师:
雇主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决定是否付款: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规定绩效奖金的,年终奖金的发放与绩效考核(完成相应绩效)有关,或者单位有权根据经营情况进行调整的,劳动者未完成提前公布的绩效要求或者用人单位调整的,不得发放或者少发放绩效奖金;
(2)用人单位发放的绩效奖金只是工资部分的名称,但与绩效考核无关。新疆刑事律师咨询说工人没有进行绩效考核,绩效奖金也有发放绩效奖金的惯例,即实际发放的固定工资应当发放。
因为政府采取了疫情防控措施,劳动者不能返岗,用人单位怎样管理劳动者并支付工资?
律师:
一,建议企业按照上述法律处理,对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向员工支付生活费。
其次,建议企业积极与员工协商,充分说明企业面临的困难,获得员工的理解。同时,企业也要考虑员工面临的情况,双方共同克服困难。
A.受疫情影响,部分岗位工作量大幅下降。通过调整工作时间和形式,建议企业与员工协商,调整工资。
B.通过降低工作强度和工作成本,可以与员工协商,采用网上办公的形式,降低工资标准。
C.新疆刑事律师咨询说对于工作量不饱和的岗位,可以通过缩短工作时间来与员工协商,灵活工作或变更为兼职工作时间来降低工资标准,但调整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
D.对不能远程工作的职位,建议企业与员工协商待岗。员工待岗一个月以上的,依法缴纳生活费。
十.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经营困难,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是否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经济裁员)?
律师:
疫情期间,不建议通过经济裁员与大量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是不符合国家政策取向:疫情期间处理劳动关系的基调是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倡导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疫情期间,经济裁员措施与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基调不一致。
其次,这个过程非常复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济裁员需要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解释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程序。新疆刑事律师咨询说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地方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不愿意接受裁员报告。
因此,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很难通过经济裁员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建议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并按照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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