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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隔离后仍需治疗应如何处理?新疆刑事律师教您!

2023-04-17 11:38:25

1.隔离期间是否视为正常提供劳动?

中申律师:疫情隔离期间视为正常劳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文件,医疗机构或者政府应当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体携带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正常劳动支付隔离期间的工资。非上述情况造成的员工不能正常提供劳动,如上海实施全球封闭控制管理,建议按照企业停止生产。

2.解除隔离后仍需治疗应如何处理?

中申律师:确诊员工解除隔离后仍需治疗的,按病假处理。根据病假的有关规定确定医疗期限和医疗期限。(1)病假期间,按照当地规定的病假工资标准支付工资。(2)根据法律规定,根据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限,实际工作年龄不足十年,单位实际工作年限不足五年的,停止工作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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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感染新冠肺炎是否构成工伤?

中申律师:是否构成工伤需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主要有三种情况。(1)头一种是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感染新冠肺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第二种是应企业要求或者响应政府号召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志愿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抢险救灾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视为工伤。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因参加疫情防治志愿者活动而感染新冠肺炎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视为工伤构成要求,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很大,但确定是否需要由工伤鉴定部门根据个案情况确定。(3)除前两种情况外,如员工在家中感染、上下班途中感染、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感染等。由于奥密克戎毒株在这一轮疫情中的潜伏期较长,大多数人在早期是无症状患者,接触病毒的途径、地点等不确定因素较多,一般很难确定感染的具体时间和原因。如果不能证明员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则不能视为工伤。

4因疫情防控,劳动者被当地隔离在用人单位,除正常工作时间外,其余时间是否视为加班?

中申律师:原则上不应视为加班,但实际加班事实除外。加班是因为工作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因疫情防控需要而当地隔离是基于疫情原因,不是基于工作需要,实际上不是处理工作事务,因此不应视为加班。在当地隔离期间,因工作需要确实存在加班事实的,可视为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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