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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与挑衅有什么区别?乌鲁木齐刑事律师告诉您!

2023-04-13 05:00:13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故意伤害和挑衅的区别在于主体的故意行为、内容和范围。那么,故意伤害和挑衅有什么区别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乌鲁木齐刑事律师编制了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一、乌鲁木齐律师小编来介绍故意伤害与挑衅有什么区别?

(一)犯罪主体:两种犯罪的主体范围不同。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比较特殊,包括十四岁至十六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承担重伤的刑事责任,后者包括轻伤和重伤的刑事责任。挑衅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观方面:故意内容不同。

乌鲁木齐律师小编讲解故意伤害罪主观上是故意损害他人健康的。挑衅罪的意图要求行为人知道他的行为会破坏社会秩序,并希望或促进这一结果。他的动机是满足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求,如玩弄权力和娱乐,以满足精神空虚的犯罪目的,而故意伤害罪没有这样的动机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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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罪行为的角度来看,寻衅滋事罪的原因通常是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表现为无端闹事、小题大做,而故意伤害罪的原因是有原因。

(3)客观行为:两罪所侵害的对象不同。

故意伤害罪所侵犯的对象往往是明确和具体的。一般来说,他们是认识或有过节的人,在实施伤害行为之前往往有一个准备过程。乌鲁木齐刑事律师说行为人与被害人有一定的接触或沟通,纠纷往往在伤害发生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导致矛盾激化,导致行为人挑起事端,互相伤害,互相报复;挑衅罪的侵权对象相对随意。如果不具体,他们可以是熟人或陌生人,但如果他们不喜欢,他们会制造麻烦,寻求精神刺激以满足他们的不正常心理。当他们的行为发生时,他们大多是暂时的,无缘无故地殴打认识或不认识的人,这是一种流氓风格,如果他们想战斗。

(四)客体:两罪所侵害的客体不同。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健康权利,侵犯的对象相对单一。乌鲁木齐刑事律师说挑衅罪侵犯的对象相对复杂,不仅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即人们遵守共同生活规则所形成的秩序,包括人们在公共场所和非公共场所遵守共同生活规则所形成的秩序,也可能侵犯他人的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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