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新疆刑事律师事务所电话的小编为您分享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刑期是几年的相关内容,都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相信对您一定很有帮助,快来看看吧!
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伤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殊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新疆刑事律师事务所电话小编来给你科普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范围内确定: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可以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三)故意伤害一人,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除外;
(四)故意伤害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除外。
2.新疆刑事律师事务所电话小编介绍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残疾等级、手段残忍等其他影响犯罪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进行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不到20%的基准刑。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基准刑可减少20%以下:
5.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起的;
(二)乌鲁木齐刑事律师来给你科普因被害人过错造成犯罪或者因冲突激化造成犯罪的;
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
以上是对故意伤害罪既遂标准的解释。新疆刑事律师事务所电话小编提醒如果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行为人将按照既遂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故意伤害罪既遂的处罚比未遂的处罚重。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咨询。
联系人:袁律师
电话:13609911022
座机:0991-4881126
邮箱:lawyeryuan@126.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B座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