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小编为大家介绍了关于使用他人肖像不当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案例部分,本期让我们跟着乌鲁木齐律师一起接着来看看本案的评价吧!
乌鲁木齐律师对此案例法律评价:
一、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侵权人使用他人肖像;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人使用他人肖像是盈利吗?使用他人肖像是否经肖像权人同意?这些因素是衡量是否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侵权行为和后果是否严重、肖像权人是否遭受损失的综合考虑因素。
二、使用他人肖像权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非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必须考虑的条件。
侵权人使用他人肖像牟利,经肖像权人同意,不能认定为侵权。侵权人使用他人肖像的主观目的、利润状况、影响程度等是影响侵权人侵权赔偿金额的重要因素。
三、2021年新颁布的《民法典》明确了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乌鲁木齐刑事律师提醒:应以是否经肖像权人同意为主要判断标准,重点保护肖像权人的人格权,充分尊重肖像权人的意义自治。
随着现代通信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媒体不断个性化和碎片化。人们通过社交媒体表达言论或者开展各种营销活动时,应当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否则,乌鲁木齐律师提醒您,被侵权人可能会向法院起诉法律武器,但侵权人不知道。如果你生活中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防止不确定风险的发生。
以上为乌鲁木齐刑事律师给大家分享使用他人肖像不当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法律相关的结尾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有任何问题想要了解,可随时拨打本网站乌鲁木齐律师网电话。
联系人:袁律师
电话:13609911022
座机:0991-4881126
邮箱:lawyeryuan@126.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B座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