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刑事自诉案件审查时间是多久(二)
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轻度刑事案件:原则上,这些轻度刑事案件也属于公诉案件的范围,但由于其通常并不十分复杂,有时即使不依赖国家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受害者本人也可以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所以,新疆刑事律师所小编认为对此类案件,法律允许受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法院《解释》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属于被告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告诉的;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犯罪事实的证据。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查时间是多长?人民法院应当在15天内审查自诉案件。经过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表告诉人。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如果自诉人不撤回起诉,则裁定不予受理:不属于本解释法律调理规定的案件;如果没有犯罪证明;如果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期限;如果被告人死亡;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如果自诉人因证据不足而撤回起诉,则自诉人撤回起诉后,将同一事实告知;如果自诉人在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反悔,将同一事实告知。
每个人都应该注意到,自诉案件的立案审查应该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在理论和事务上都存在争议。有些人认为立案审查只是形式审查。另外一个观点是,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审查应该是实质性审查。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在线咨询新疆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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