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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事务所​介绍拘役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2021-04-12 07:58:18


刑事律师事务所介绍拘役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专业刑事律师事务所给大家普及:我国的刑罚包括了5种主刑和3种附加刑,拘役,是基本刑的其中一种,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无论是对被判处管制、拘役还是有期徒刑等刑罚的罪犯来讲,都会有一定的机关来负责执行相应的处罚。那么拘役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拘役作为刑法中的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来判决后执行,对于犯罪情节不是很严重的案件,判处几个月的拘役是比较常见的情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所以人民法院在判处犯罪人员拘役刑罚的时候,一般会将刑期控制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同时,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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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刑事案件律师给大家普及:拘役与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从表层上看,拘役与刑事拘留有相似之处,都是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方式。事实上,两者存在着颇大区别,体现在以下诸方面:在性质上,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使用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适用对象上也有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不能适用拘役,也就是说必须经法院判决后才能适用拘役;而刑事拘留则适用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适用机关不同。拘役的适用机关是人民法院,刑事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适用法律依据不同。拘役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法》,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

以上是袁红军刑事律师帮大家普及的犯罪后拘役的执行机关到底是什么;如还有刑事案件方面的一系列问题随时欢迎大家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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