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事务所介绍拘役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专业刑事律师事务所给大家普及:我国的刑罚包括了5种主刑和3种附加刑,拘役,是基本刑的其中一种,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无论是对被判处管制、拘役还是有期徒刑等刑罚的罪犯来讲,都会有一定的机关来负责执行相应的处罚。那么拘役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拘役作为刑法中的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来判决后执行,对于犯罪情节不是很严重的案件,判处几个月的拘役是比较常见的情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所以人民法院在判处犯罪人员拘役刑罚的时候,一般会将刑期控制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同时,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专业刑事案件律师给大家普及:拘役与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从表层上看,拘役与刑事拘留有相似之处,都是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方式。事实上,两者存在着颇大区别,体现在以下诸方面:在性质上,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使用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适用对象上也有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不能适用拘役,也就是说必须经法院判决后才能适用拘役;而刑事拘留则适用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适用机关不同。拘役的适用机关是人民法院,刑事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适用法律依据不同。拘役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法》,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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